《以法之名》总制片人:刀刃向内,这可能是唯一一部检察侦查题材剧
今年六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厅正式成立,同期,由傅东育执导,张译、李光洁、蒋欣等主演的电视剧《以法之名》在CCTV8及优酷平台播出,该剧聚焦“检察侦查”这一主题。
随后,我们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副主任、《以法之名》总制片人彭诚进行了专访。作为最高检与创作团队之间的关键人物,彭诚坦诚地分享了《以法之名》创作过程中的挑战,以及相关单位给予的大力支持,并首次深入解读了剧中“张文菁”等角色的设定,她提到“先有张文菁这个角色,才有了这部剧的构思”。
剧本历经三年打磨,推翻了最初的“扫黑除恶”方案,转而聚焦“冷门”的检察侦查题材,主创团队深入多个省市进行采风。在创作《以法之名》的过程中,最高检影视中心、导演和视频平台也会因视角差异产生分歧,但最终基于互信和共同目标克服了困难。
谈到法治剧演员重复的问题,彭诚坦言选角困难,他们也期待新面孔,但具备法律职业气质的演员难寻,演员董晴通过自荐和试戏获得了“张文菁”一角,带来了惊喜。

作为在检察系统工作多年的女性,彭诚对蒋欣给予了高度评价,认为“郑雅萍”是她心中女检察官应有的形象,“检察官形象塑造不易,女检察官作为主角的形象塑造更是难上加难,甚至难以获得真正的女检察官认可,这是我们一直关注的问题。”
以下为对话内容:
“协审单位的支持让我深受感动”
记者:彭主任您好,很高兴与您交流。请问《以法之名》为何选择“检察侦查”这一“隐藏职能”作为切入点?是否存在特定的背景?
彭诚:最高检影视中心在影视剧项目选题上的核心需求是展现检察工作,检察侦查虽然是检察机关的“隐藏职能”,但也是一项重要职能,因此在我们的选题范围内。
报告强调要“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,促进司法公正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”,以及“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”,这也是《以法之名》的核心思想。在这种背景下,《以法之名》才从扫黑除恶题材转向了检察侦查题材。

记者:您曾提到《以法之名》不仅是第一部,也可能是“唯一一部”反映检察侦查的剧集,这是为什么?在展现“刀刃向内”的过程中,最高检影视中心如何把握尺度?
彭诚:首先,最高检影视中心资源有限,影视剧项目要尽可能覆盖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,为了避免同质化,短期内不会再次创作同题材作品。
更重要的是,检察侦查具有高度的保密性,许多侦查手段无法在影视剧中展示。例如,人员和机构设置,以及案件推进的具体方式,都属于保密内容,只能有限地通过影视作品呈现。
至于尺度的把握,我认为关键在于“度”的平衡。题材肯定存在一些限制,这个“度”就是既不能夸大,也不能过于平淡,既不能完全写实,也不能失真,这需要仔细衡量。

在内容审查方面,最高检影视中心有严格的程序,并设有专门的编审委员会,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。从项目主题的选择到剧本的最终确定,检察实务工作者、法律专家和媒体人士都会参与前期把控,以确保“度”的平衡。
完成这些程序后,我们才会进行深度创作和拍摄。电视剧《人民的名义》《巡回检察组》,电影《第二十条》,以及《以法之名》,都是这一工作机制有效运作的成果。
记者:最高检影视中心的项目在内部审核后,还会遇到“审查阻力”吗?
彭诚:肯定会有,但就《以法之名》而言,我非常感动。
司法部门有协审机制。在这个项目的前期备案和后期审查过程中,协审单位给予了我们超出预期的支持,帮助我们把关内容,并尽可能缩短了审查时间,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。

记者:您是否担心观众只关注和传播剧中揭露的“问题”,而忽略了剧集想要展现的司法进步?
彭诚:我当然担心,而且非常担心,因为现在的网络环境比较浮躁,舆论很容易被引导到偏激和负面的方向。不止是司法和法治剧,任何话题都可能如此。《以法之名》也出现了一些类似的声音。
我的经验是,创作这类剧需要把握好立意、角度和态度,如果这三个方面都把握得当,我相信观众能够感受到。表达有时会被曲解,但善意和正义也能引发共鸣,这也是某些偏激言论无法成为主流的原因。
“法治剧律师都是反派?我们想为律师正名”
记者:观众对《以法之名》的选角有很多讨论,张译、王劲松、冯嘉怡、刘佳、郝平等演员都是政法剧的“熟面孔”,这是否反映了行业,包括最高检影视中心,在这类题材选角上的“惯性”?

彭诚:我认为不是惯性,而是法治题材选角面临的实际问题。观众觉得总是这几个人,但我们在选角时非常希望启用新面孔,只是法治题材有其特殊性,它属于职业剧。从业经验告诉我,一旦进入法律行业,职业属性会在人身上留下独特的气质。在很多新演员身上,这种特质不容易被发现,没有这种特质,很难胜任角色。
观众觉得“怎么总是这些人”,可能是我们没有找到更合适的人选。一个演员在没有经历过法律职业角色的磨砺时,很难具备那种气质。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开始,演员在出演一部剧后,会对这类角色有心得和经验,更容易进入下一个类似的角色。
剧中两个检察官助理启用了新人演员,通常这类角色会考虑新人。
记者:这部剧有没有新面孔给您带来惊喜?
彭诚:董晴(饰 张文菁)就是一个惊喜。我记得她之前没演过法治剧,也没演过类似的角色。看到她的资料后,我问是谁选的,总制片人说是演员自荐,试戏后就确定了她,这算是一个意外收获。

记者:“张文菁”这个角色“出圈”,在您的预料之中吗?
彭诚:第一次看到董晴的素材时,我们就预感到她会“出圈”,我还跟工作人员开玩笑说“快去跟她合影,剧播出后她估计会火”。
实际上,《以法之名》的出发点就是张文菁律师,是先有这个角色,才有这部剧的构思。最初剧本对这个角色的定位是被动的,她被冤枉、洗冤、释放,但在剧本打磨和最终表演定型后,张文菁成为了主动性很强的一环,这与剧本创作、导演的再加工和董晴的表演密不可分。
最后回归到律师的影视形象。在《以法之名》之前,除了以律师为主角的影视剧,所有公检法题材的影视作品,包括电影《第二十条》都被“诟病”没有很好地展现律师的职业性,有一种论调称“所有角色中只有律师是绝对的反派,没有好形象”。

但在现实中,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,是司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重要一环。张文菁这个角色就是我们在此方面做出的重要尝试,我们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,想为律师正名。目前的效果我们很满意。
我看到网友发起的话题,我也是这么认为的。
记者:傅东育导演提到,蒋欣的表演为“郑雅萍”注入了生命力。在选角阶段,是什么让你们选择了蒋欣?
彭诚:检察官形象塑造不易,女检察官作为主角的形象塑造更是难上加难,甚至难以获得真正的女检察官认可,这是我们一直关注的问题。
最高检影视中心包括我本人,也在思考哪些演员的外形和气质与女检察官契合度高。以此为目标,我和导演、总制片人在讨论过程中,提到了蒋欣。

开机前,蒋欣进入最高检进行了三天深度采风,与一位女副厅长进行了密切接触,丰富了她对角色的理解。蒋欣定妆照出来后,我说这是最符合女检察官形象的定妆照。
我认识的女检察官,尤其是公诉人,经过职业的磨炼,身上都有一种果断的气质,有一股冲劲,坚决、果敢,这些特质蒋欣身上都有。而且她不拘小节,大大方方,她在片场与张译、李光洁对戏也是这样,爽朗、直接。
我觉得这种爽朗挺像女检察官的性格。
“剧里一家子都是搞法律的,确实反映了部分现实”
记者:剧中“东平就这么小,一家子都是搞法律的”点出了基层司法系统的熟人社会特征,剧中多个角色存在亲属关系,这种“政法家族”的设定是否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某些现实状况?
彭诚:这个问题很好,也很敏感。我记得一开始我和导演讨论主题定位,就是要展现中国传统的人情社会与现代法治社会的矛盾和融合。

“东平就这么小,一家子都是搞法律的”,确实反映了部分现实。首先,年轻人的职业选择与环境相关,受到环境和代际影响,亲人、兄弟姐妹之间的影响很深,所以容易出现一家子都是搞法律的情况。其次,这与法律从业者生活的圈子比较窄有关,姻亲关系、朋友介绍的对象、朋友的朋友基本固定在某个圈子里,不会铺出去太远,这反映了现实。
我认为这个状况未来会改变,因为法律已经从前几年热门专业变成了现在的“天坑”专业,就业比较难,未来学法律的人可能会减少很多。我们现在就感受到了,法律圈子包括检察院,招不到好的人,所以我们希望通过影视剧再普及检察官这个职业。
当年《人民的名义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,很多年轻人知道了检察官这个行业,愿意从事这个职业,现在的《以法之名》我觉得也能达到这个效果,播出时正是高校招生的时候,我看到至少有几个政法院校的招生用上了《以法之名》的海报,我觉得眼光很准。

记者:有观众认为剧中两个角色看不透,似乎在“好坏之间反复横跳”,这种模糊性是否暗示司法腐败的复杂性?或是为了过审而设计的“安全牌”?
彭诚:没有暗示,我们只是在塑造人物,这两个角色的设计不是出于情节或环境的复杂性,而是因为人性的复杂。我们没有刻意表现“反复横跳”,而是想展示检察长和公安局长面对事情的处理方式,以及他们的领导艺术和风格。观众理解为反复横跳,我觉得很有趣。
这不是为了过审做的“安全牌”,而是艺术的考量,有真实的表达在里面。《人民的名义》播出后,我们发现观众对了解更高层级领导的官场生态是有兴趣的,可能大家平时接触不到,想知道那个层面如何抉择。我们也想在《以法之名》里表现有一定职级的领导的工作方式,所以没有那种黑白分明直给的描写。

我不希望观众对公安局、检察院的领导只有一个政治性正确的刻板印象,我们希望人物展现多面性,作为政法系领导,有自己的弱点、欲望和想法,而他们最终的选择才展现了法律人的特质。
“观众说,《以法之名》没有短剧味,我很欣慰”
记者:《以法之名》采用了36集的体量,在当前平台普遍偏好短剧集的情况下,这种体量不多见,主创团队如何平衡叙事完整性与市场风险?
彭诚:各大平台都在讨论“内容为王”,但做到很难。
我们想做的是面向大众的电视剧,不是小圈层的东西,确实需要大体量的支撑。而且我们讨论后认为,面向大众的电视剧如果内容做得好,也是有市场的。
检察侦查是一个严肃又不为大众所知的主题,要把它讲好,一定要有好内容支撑,所以我们的共识是先把市场考量放在一边,以内容为主来弥补形式上的不足。

剧播出时有观众评论,《以法之名》没有任何短剧味,没有强反转,没有强烈的爽感,我感觉很欣慰,观众看到了我们的努力。
这三年的创作过程中,短剧、微短剧占领市场的速度令人吃惊,但我们坚持把内容为王做下来了,其实还是有些忐忑,不知道能不能被市场接受,到目前为止我认为结果是好的。
记者:您希望通过这类影视作品,搭建怎样的检民沟通桥梁?
彭诚:相对于公安、法院,检察院的工作与普通观众有一定距离,最高检影视中心希望通过影视作品,让观众了解检察院是什么样的机构,他们在做什么,他们跟人民群众的哪一点息息相关?这是我们做所有项目的初衷。
说大一点,我们希望通过影视剧推进中国法治建设进程,虽然这话听着大,但我真心是这么认为的,而且有的地方已经做到了一部分。
比如说电影《第二十条》对正当防卫这个隐藏条款的普及有重大意义,我觉得这里有《第二十条》的一份功劳,这也是我们做检察题材影视剧的最大意义所在。

